遵照长大教〔2021〕91号“关于印发《新澳门新葡萄娱乐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根据新澳门新葡萄娱乐办学定位和专业、学科发展规划并综合考虑建筑学、城乡规划两专业的适当办学规模及办学规范中对师生比的要求,同时兼顾学生意愿,为使本科生校内转专业后的专业分流工作顺利进行,经新澳门新葡萄娱乐院务扩大会议充分讨论,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条 新澳门新葡萄娱乐成立转专业及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学院的转专业和专业分流工作。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教学院长担任,成员为学院其他领导及相关专业的系(所)负责人。
组长:侯全华
副组长:余侃华
成员:李险峰,刘启波、张侠、刘鹏、白骅、陈斯亮、李兰、吴焱、王晓雄
秘书:洪诗迪、靳程、周艳龙
第二条 建筑学专业容量确定为学生总数(完成转专业工作后确定的实际总人数)的1/2,四舍五入。城乡规划专业容量确定为学生总数的1/4,四舍五入;风景园林专业容量确定为学生总数的1/4,四舍五入;
第三条 对于成绩排名前30%的外学院转入学生,按照其第一学期专业(类)成绩排队,在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转专业接收计划(见学院当年公布的转专业接收计划)内由高到低依次满足其专业志愿,超出接收计划时须服从学院调剂;
第四条 分配原则:按照“学生成绩优先,遵循学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原则,即按照学生加权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一进行专业分流。首先检索学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该专业尚有余额,则该生完成专业分流;若名额已满,则检索该生的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完成所有学生的专业分流。若成绩相同时,则同时满足其志愿选择。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或志愿填报不全的学生,由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在大类专业中进行调剂。
第五条 本学院成绩排名前40%的学生,在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容量(分别扣除第三条所述三专业外学院转入学生人数)内满足其专业志愿;
第六条 成绩排名在后60%的学生(含外学院转入的排名在后60%的学生)按其加权成绩优先原则满足其专业志愿,超出专业容量时须服从学院调剂;
第七条 在专业分流结束后,建筑学专业、城乡规划专业、风景园林专业的分班工作按照学生第一学期专业(类)成绩进行S型排队分班,且每班人数不得低于15人;
第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新澳门新葡萄娱乐大类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新澳门新葡萄娱乐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