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实验(含上机)教学大纲是实验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对组织教学有着重要的指导意义,也是实验室建设、实验课程改革、实验教学质量检查和评估的基本标准。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通知》(教高[2013]10号)等通知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加强实验教学大纲的科学性、规范性,学校决定对实验教学大纲进行修订,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1.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实验教学体系,改革实验教学内容,切实减少演示性、验证性实验项目,增设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确保有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的课程达到有实验课程总数的80%以上。
2. 所有专业的实验课程都应结合学科专业的发展,紧跟社会、经济发展及用人单位对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要求,加强对学生实验操作技能、综合设计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培养,尽可能将科研成果引入实验教学之中,确保实验教学大纲的先进性。
3. 所有专业的实验教学大纲修订,要立足本专业实验室建设实际和发展规划,最大限度的利用现有实验室的实验装备和技术条件,确保实验仪器设备在学生培养中发挥最大效益。
4. 教育部为推动高等学校实验教学改革与创新,倡导全国各高校开展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工作。虚拟仿真实验是在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涉及高危或极端的环境、不可及或不可逆的操作,高成本、高消耗、大型或综合训练等情况时,依托虚拟现实、多媒体、人机交互、数据库和网络通讯等技术,构建高度仿真的虚拟实验环境和实验对象,学生在虚拟环境中开展实验,达到教学大纲所要求的教学效果。充分体现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的原则。
5. 本次实验教学大纲修订与本科培养计划修订同步进行。教务处2014年3月25日《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通知》“专业教学计划表”中有实验学时和上机学时的课程,均应修订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专业教学计划表”中课程编号前两位为学院编码,其实验教学大纲由相应学院进行修订。附件1为各学院的编码。
6. 学院应成立由理论课教师和实验室工作人员组成的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工作小组名单报于4月9日之前报实管处实管科。
7. 修订后的实验教学大纲从2015级开始执行,请各学院按照《实验教学大纲修订要求》(附后)认真进行修订,并将修订稿(电子版)按照实验教学大纲样本格式在12月底前交实验室管理科,我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对修订后的实验教学大纲进行评审。
8. 实验指导书的格式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